1.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和受托人身份证(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A.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4.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1.无。
无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98号
联系人:王琨
联系电话:13915150361
单位名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洪泽区东三街50号三楼
联系人:蒋艳(洪泽)
联系电话:18036530122
项目联系人:蒋艳(洪泽)
电话:18036530122
附件:
JSZC-320813-ZHGC-G2025-001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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