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1292022000088
二、项目名称:沐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789号乐山数字经济示范园1号楼7层 | 855,6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监测项目 | 按采购人要求 | (1)成交供应商监测时间及结果的报送要求:按照监测计划每月监测一次的,应于当月10日之前完成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当月15日前,将出具的一份书面正式《监测报告》和电子文档报送至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按照监测计划每季度监测一次的,应于当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之前完成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当月15日前,将出具的一份书面正式《监测报告》和电子文档报送至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按照监测计划每年监测一次的,应于当年最后一月10日之前完成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当月15日前,将出具的一份书面正式《监测报告》和电子文档报送至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2)质量控制核查:成交供应商在监测过程中,须接受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质量控制核查。核查措施包括:现场采样及样品流转、实验室分析、盲样考核、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核查。 (3)应急监测能力:因项目部分采样点分布在沐川县偏远地方,季节性灾害时常发生,为保障本项目在突发状况下监测的及时性和时效性,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应急监测能力(包括监测车辆、专职驾驶员、监测仪器、节假日及夜间值班人员等配置)。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内容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沿用
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的要求及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855,6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宏英
、
赖欣
、
王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中标金额的2%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11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地址:
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888号
联系方式:
13541905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青衣路33号新业中心写字楼18楼5-1号
联系方式:
18113448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女士
电话:
18113448181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0日
相关附件:
沐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2122703).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结果确认函.pdf
磋商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