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秀山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文件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秀山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答疑通知如下:
质疑1:
致: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秀山分公司、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我单位于2023年1月5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秀山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过仔细阅读与分析,对于招标文件以下内容提出质疑:
1、投标人业绩(8分)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有物业管理服务类似业绩的,每提供年度合同金额在80万(含)-100万元(不含)1个得1分,年度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20万元(不含)1个得2分,年度合同金额在120万元(含)以上的1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8分。
质疑依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项目项目预算:1年服务费预算98万元,3年服务期内预算294万元。符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是对于业绩年度金额的设置却把中小企业排除在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此,我单位提出质疑。
2、企业荣誉(2分)
投标人获得过省级(直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提供1个得1分;投标人获得过省级(直辖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或“和谐劳动关系企业AAA级”荣誉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
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我单位认为企业荣誉等级以及如此具体的荣誉具有针对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对此提出质疑。
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公共环境消毒杀菌服务专业资质证书的得1分
由于消杀资质的认证机构和范围不一致,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将“四害消杀企业服务资质证书一级”纳入公共环境消毒服务专业资质证书范围。
对于此三项质疑,希望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及时做出回复。
回复: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主体并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企业业绩为择优的加分项,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2、企业荣誉是企业综合能力的体现之一,市场上多家公司满足无倾向性,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条根据本次招标项目情况设置,也是投标人专业能力体现,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以上答疑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秀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3_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秀山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