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罐、污染罐运输服务1(二次)
2023年水罐、污染罐运输服务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2022-F191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名称:2023年水罐、污染罐运输服务1。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暂估770万元,对欢喜岭、曙光、兴隆台等区域提供作业冲砂、洗井、污水倒运等施工过程中的水罐车、污染罐车运输服务,车型提供满足要求清污水罐、污染罐 ,总数不少于25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时间内到位。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欢喜岭、曙光、兴隆台等区域。
2.5是否踏勘现场: 否 。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 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持性能良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保持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无渗漏,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二)项目配备设备
提供10方及以上清污水罐、污染罐车辆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
(三)服务要求
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2.严格听从盘锦车辆服务分公司调派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产任务,满足用户单位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3.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等。
5.风险识别、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风险、季节转换运行风险、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识别和评估要全面。
6.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8.拉运类任务以始发地、施工类任务以施工地为确定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供《辽河油田公司2022-2023年水罐、污染罐运输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中标通知书及有关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不涉及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资质证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提供满足要求的清污水罐、污染罐生产用保障车辆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总数不少于25台,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人员台账、驾驶证、体检以及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扫描件)
3.6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
3.7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8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3.9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月20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
6.1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2699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1月20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18942782927
电子邮箱:lhliuc2@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