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山水厂排泥水处理改造工程施工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和尚山水厂排泥水处理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关于(二)投标函附录中分包的约定内容:请问是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中的所有内容,还是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答:可以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中的所有内容,也可以填写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分包的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问题2:请问有技术标吗?
答:本项目无技术部分评审。
问题3:本工程有预付款吗?如有,请明确支付比例
答:预付款=(签约合同价—甲供材料暂估价金额)×10%。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4:请问本工程开标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答:本项目开标未试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问题5: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工程保函或现金+工程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请问工程保函是不是就是指的履约保函?
答:本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或工程保函或现金+工程保函的组合,此处的工程保函即履约保函。
二、补遗部分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所提供的单位业绩规模大小由高到低原则排序”条款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所提供的单位业绩工程造价金额由高到低原则排序”。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条款补充完善如下: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签约合同价—甲供材料暂估价金额)×10%。
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担保提交后7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人完成的工程进度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甲供材料暂估价金额)×10%后,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按审核确认的进度款金额的 20%(为预付款支付比例的2倍)进行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额扣回。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
预付款担保的金额:同预付款支付金额。
预付款担保的时间:自提交预付款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预付款担保的期限:自提交预付款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预付款担保的退还时间:发包人预付款全额扣回后14天自动失效。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912825.73元(大写:壹仟玖佰玖拾壹万贰仟捌佰贰拾伍元柒角叁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244704.17元(大写:贰拾肆万肆仟柒佰零肆元壹角柒分)。本工程招标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全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相应报价不得超过其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项目全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一并发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 标 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5000012022122900102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