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资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物资器材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物资器材采购
2.2招标范围:物资器材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09至2023-01-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一)申领方式:采取现场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需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公司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1-31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会议室(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魏新卓、刘晓娟
|
电话:
|
/
| 电话:
| 15369273227、0311-8068200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