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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3-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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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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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石站场地平整及围墙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采购人)为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东石镇;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2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东石站场地平整及围墙建设工程,工程总造价为2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0000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2.8.若施工过程,遇其他因素阻扰,导致工程中断无法完工,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申请其他损失及违约责任。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6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1月12日00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
京时间)前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2.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参照《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64号)执行。其中评标委员会组长评审劳务报酬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招标人先代为支付,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以现金付款方式向招标人缴交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提供发票)。10.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塔前车站三楼电子邮件:/电话:18965610086,传真:/联系人:陈先生监督部门: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民权路10号联系方式:0595-2225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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