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3年2月2日13:30。一、项目基本情况 SZJC2022-GS-G-046-A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公共秩序维护(保安):项目整体区域内的全天候安全保卫及秩序维护工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不低于总金额的4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若投标单位采取分包,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确的分包方案,未提供则为非实质性响应。
。
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北京时间)2.开标;.开标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进入交易系统,选择供应商,登陆后在采购业务下,点击“不见面开标”,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个工作日。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022〕16号)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笔记本电脑、CA证书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现场工作人员将提供技术支持。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5895401003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沈雯怡、丁晓华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机关)2022年1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机关)2022年1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 1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根据我方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内容包括安保、保洁及会务安排等,服务期限为两年 | 650 | 2023-01 | 否 | 否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2022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