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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房屋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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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房屋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2-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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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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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房屋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日期:2022-06-13 10:52:50
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房屋修缮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银川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宁夏恺锐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房屋修缮工程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2767
项目编号:NXKRS-CG-2022-003
项目名称: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房屋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999663.11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采购需求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1
房屋修缮
1
个
100万元
备注: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和保护中心所有房屋室内地面及屋顶维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 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工程采购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4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8)8.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8.2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书,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如是外省投标企业需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书】,同时提供建造师在投标企业的社保清单。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建筑相关专业】,同时提供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企业的社保清单;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具备上岗证,同时提供投标企业的社保清单。【社保清单要求为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清单】
(9)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00:00至 2022年06月17日17:30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
2022年6月23日9:30,供应商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磋商时间:2022年6月23日9:30
磋商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 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人用 CA 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者,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 QQ 群(373236413) 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
CA 锁代办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15909518588。
2.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地 点 :中 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
七、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及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八、公告期限:2022年06月10日至 2022年06月17日
九、采购人:银川市救助管理站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州北街书香门地对面
联 系 人:霍小娟 联系电话:0951-3066208
十、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恺锐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13号楼507室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17795013405
宁夏恺锐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
2022NC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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