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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2-06-02
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为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地方债务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30%、37.5%、32.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如皋市
2.2工程规模: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工程,占地面积:8991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总建筑面积约16283.14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6126.16平方米,框架5层,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9.5米;室外消防水池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156.98平方米,建筑高度4.65米;总投资额约8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监理服务包括: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竣工结算初步审核。本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65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2.5合同估算价:约6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含)以内。
3.7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总监理工程师在如皋市外无在监项目且担任的委托监理合同项目在如皋市范围内不超过两项,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⑵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⑶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3月31日的缴费明细。
⑷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⑸中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报建设单位、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到岗率达到80%以上;
3.9本次招标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总监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3000 平方米及以上(含配套用房)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