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承诺同意: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必须完全响应。对各种设备的质量、可靠性、使用寿命、技术服务与相关责任等方面进行承诺,需要对质保期限(要求不低于 3 年)做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明确各类设备质保年限,并对质保期以外的服务费和配件费用报价进行报价(参考价格),同时提供对设备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预先风险的警示。
3.1.7 投标人承诺同意:采用进口单泵液驱式 Haskel、 hofer 或者同等质量进口品牌的氢气压缩机;中标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设备安装调试时间不多于 20 日。
3.1.8 投标人承诺同意,如遇招标人上级单位下发涉及此次设备的相关文件,招标人可随时按文件进行调整。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承诺遵守中国石化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最新最高环保要求。
3.1.9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要求接到站上设备问题报修后不得超过4小时到站进行处理,不得影响加氢站正常运营。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 司公章的承诺书
3.1.10 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需承诺 1 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 3 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以上承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不少于3个质量合格的行业内液驱式加氢站整站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①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要内容页、签订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②项目的调试完工报告复印件。业绩证明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5月22日 8:00至2022年6月7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6月17日 09:00前与张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蒋力夫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