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凤县公安局案件审计服务更正公告 2022-06-01 16:48|发布单位: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监管地:来凤县|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FCG-2022-18c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凤县公安局案件审计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2022-05-26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资格性审查第4条中: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司法鉴定许可证”。修改为: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服务范围及要求中:供应商须派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司法会计鉴定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资格。修改为:供应商须派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3、评审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第12条特殊要求中:供应商需进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鄂高法[2020]97号)”名册。修改为:供应商需进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鄂高法[2020]97号)”名册或进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鄂高法(2020)97号) 中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名册。4、技术评议中,建立专家库要求:针对本项目司法鉴定工作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专家库,根据专家库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名具有司法鉴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及聘书,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针对本项目司法鉴定工作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专家库,根据专家库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名具有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得2分,满分10分。5、技术评议中,人员配备第2点:拟派其他司法鉴定人员中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每增加一名得2分,最多加4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拟派其他司法鉴定人员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每增加一名得2分,最多加4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6、报名时间更正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9日。7、开标时间更正为2022年6月14日。
3、更正日期:2022-06-0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及磋商文件中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均做出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来凤县公安局
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2号
联系方式:18372593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来凤县政府大楼旁)
联系方式:0718-6277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蓉
电话:1837259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