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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某单位电脑、服务器采购项目更正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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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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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KGSF(ZB)-20221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电脑、服务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依据国家招标采购有关法律和军队招标采购相关规定,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对电脑、服务器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现就本项目做更正如下:
一、项目名称:电脑、服务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KGSF(ZB)-20221077
三、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 响应情况 基础分为10分。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得12分。1.正偏离:对照各投标文件和技术支持资料的技术参数进行比较。技术条款参数优于招标文件参数条款要求的每有1项加1分,本项评分加分项目最高共加4分。2.负偏离:参数条款要求的负偏离,每出现1条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4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得0分。”
现更正为:“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 响应情况 基础分为12分。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得12分。1.正偏离:对照各投标文件和技术支持资料的技术参数进行比较。技术条款参数优于招标文件参数条款要求的每有1项加1分,本项评分加分项目最高共加4分。2.负偏离:参数条款要求的负偏离,每出现1条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4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得0分。”
四、其他说明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变更的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次更正仅为对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评分数值前后一致而进行的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且未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及条款作出变更,客观上未增加投标人负担。因此,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7号9号楼305室
联系人:高经理;吴经理;张经理
电话:0532-85859787/18661939133
电子邮箱:zkgsqd02@
开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沙芙蓉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9902 0002 7109 3627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7号9号楼305室
联系方式:高经理;吴经理;张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宸
电话:0532-8585978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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