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37香坊至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1834001G02,
省道S337香坊至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37香坊至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0]77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冀交函审批[2021]9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衡水市阜城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崔家庙镇东,原省道S383千武公路与拟建的邯港高速刘集互通连接线交叉以东900米处,路线向西经史家庵村、下穿邯黄铁路,后经砖门村、湘江河、古城镇、郭里阳村、下穿拟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止于张屯村西,与原省道千武公路阜城绕城段相接,路线全长22.09公里。
2.1.3试验检测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省道S337香坊至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工程第三方检测,主要包括独立对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原材料、混合料、半成品等进行抽样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交(竣)工现场检测。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等详见附件1)。
5、在“信用中国”网站(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30 09:00至2022-06-04 09: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利安胡同66号安泰住宅楼1幢2单元2层102室 |
| 邮编: |
053000
| 邮编: | 053000 |
| 联系人: |
马毅
| 联系人: | 李世清 |
| 电话: |
0318-6668016
| 电话: | 0318-6668152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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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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