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百丈镇半路山塘综合整治工程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注意事项第②点调整为:由于疫情原因,每家投标单位最多指派一人进行开标活动,开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自备)、提供“一证一码一卡”,即:身份证、“温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行程卡,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单位所指派人员不得来自或14天内途经过重点疫区,否则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为响应温州市疫情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温的投标人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福建省(除中高风险地区外)其他地区来泰返泰人员和有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龙海区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需核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且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0577-59288304/13757710124)
泰顺县百丈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