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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公安局采购“e警务”便民服务终端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启东市公安局采购“e警务”便民服务终端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81210076(XJ026)
项目名称:启东市公安局采购“e警务”便民服务终端项目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5.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说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对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货物的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需提供的设备可以直接接入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提供具有开通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5.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相关硬件参数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应书面承诺启东公安“e警务”便民服务站管理平台建设与公安的治安支队、出入境支队、交警支队等部门的业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并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公安部出具的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外挂系统的检测报告原件或证明文件作为合同签订必要条件,否则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7.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4日至2021年03月02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软件系统有关问题请向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提出。
2、供应商报价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要求编写“询价响应文件”;上传 “询价响应文件”电子档并进行报价。上传的“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1)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一)。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二)。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承诺书(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三);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供应商需提供的设备可以直接接入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提供具有开通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6)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相关硬件参数的证明材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供应商应书面承诺启东公安“e警务”便民服务站管理平台建设与公安的治安支队、出入境支队、交警支队等部门的业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格式自拟),并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公安部出具的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外挂系统的检测报告原件或证明文件作为合同签订必要条件,否则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8)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四);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须提供);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六);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七)(供应商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如供应商不符合条件的不用填写)。
注:相关流程和要求,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询价方式供应商投标指引》。
3、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网上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用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询价小组审核无误的,政府采购科询价项目负责人方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价供应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的“询价响应文件”三份存档(须与上传的电子档内容一致),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或取消成交资格。
备注:纸质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询价响应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档内容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封面上标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
4、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启东市公安局
地址:启东市公安局
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1381361872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州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513-83340291
3、项目联系方式
网上询价项目负责人:施艺倩
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59001839,4009980000
QQ:1286826200。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