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0.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2021年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0.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1】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1年中央及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法人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21年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0.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建设地点:曹洼乡硝沟村
1.3建设规模:实施高标准农田841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1)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8336亩。
(2)土壤改良工程:机深耕及增施有机肥7586亩,机深耕深度为0.30米,亩均增施有机肥200千克。
(3)道路工程:新修田间道路8.45公里,路基宽5米,铺设砂砾石4米,厚度15厘米;生产道路33.34Km,路面宽3.5米,素土路面。
(4)人饮管道恢复工程:人饮管道恢复4.47Km,其中:dn110/0.80Mpa/PE管道长3.37Km,dn50/1.6Mpa/PE管道长0.67Km,dn32/1.6Mра/PE管道长0.5Km;配套闸阀井5座。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标段:2021年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0.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2021年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0.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三标段:2021年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0.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1.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
1.6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1.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招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须一级);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2.4查询记录网页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注:(1)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或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
(3)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件并加盖公章;
2.5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 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3日下午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进行网上报名。(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若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
3.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购买、续费、激活等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
3.3凡报名通过者,请于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3日下午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中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按照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要求,投标人原则上不到现场参与开标活动,有效减少投标人的聚集,行政主管部门到场依法进行监督。
4.2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 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4.3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4.4 开标时间:2021年3月3日9时00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郑国平 联系人:黄迎桃
电 话:13723340973 电 话:15595520738
地 点:海原县建设路地 点: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11楼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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