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2021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2021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运输厅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号]70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2021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境内。
2.3 项目概况:1、G327线K1572+500-K1593+600段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主要工程量为:新建单柱式标志95块、拆除新建单柱式标志18块、拆除单柱式标志21块、迁移利用单柱式标志12块,铲除标线176.3㎡,新建热熔反光型标线331.1㎡、热熔突起型标线207.4㎡、钢制减速带165.5m、立面标记47.1㎡,拆除原护栏下游端AT2型32m、原路护栏上游端AT1-2型16m,新建路侧波形梁护栏Gr-A-4E型1428m、AT1-2型84m、AT2型36m、三波护栏到两波护栏过渡段24m,轮廓标69个,拆除道口标柱92根,新建道口标柱112根,拆除新建示警桩20根,拆除示警桩228根,护栏加宽土方2727m³;
2、S204线K226+700-K246+800段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主要工程量为:新建单柱式标志45块、拆除新建单柱式标志11块、拆除单柱式标志12块、迁移利用单柱式标志3块,铲除标线1484㎡,新建热熔反光型标线1612㎡、热熔突起型标线243㎡、钢制减速带83.5m,拆除原护栏下游端AT2型24m、原路三波双波过渡板26m、原路Gr-C-4E型48m、旧A级护栏64m,新建路侧波形梁护栏Gr-A-4E型922m、AT1-2型108m、AT2型108m、三波护栏到两波护栏过渡板2m,轮廓标96个,道口标柱136根,拆除新建示警桩36根,新建示警桩16根,新建里程碑20块、百米桩182根,护栏加宽土方1710m³;
3、G309线K1713+600-K1713+700段事故黑点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主要工程量:迁移利用单柱式标志10块,新建单悬臂式标志2块、凸面镜1块,拆除双波旧A级护栏板面129m,新建波形梁护栏与混凝土护栏过渡段BT-1型24m、F型混凝土护栏RIf-SB-E1型80m、翼墙过渡段6m、Gr-A-2E型8m、AT1-2型24m,轮廓标19个,护栏加宽土方105m³,护栏反光膜56.6㎡。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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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能力 | 投标人提交最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1.近三年中平均年营业额不小200万元人民币;
2.上一年(2019年)的货币资金大于2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年的财务流动比率大于1.0。
注: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2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因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的财务报表平均年营业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2.提供最后一年的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大于200万元人民币;
3.提供的财务报表每一年的财务流动比率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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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业绩 |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内成功地完成过不少于1个公路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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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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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公路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持有二级或以上公路专业建造师证,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或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公路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或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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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主管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的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起至2021年2月23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形式,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密封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分别保存在U盘和不可擦写的光盘内,并确保上传交易平台和现场密封递交的两套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一致。
4.4 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5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4.6 上述4.1条CA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层702室 西部CA客服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于2021年3月3日9时00分前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疫情期间相关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了解掌握国家和宁夏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因投标人委派人员不符合招标人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大明城(固原收费站旁)
|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
邮政编码:7560000
| 邮政编码: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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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樊先生
| 联 系 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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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54-2652619
| 电
话:0951-87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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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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