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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102C01
项目名称: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1755620
最高限价(元):1986760,1714450,1633380,1919680,1968320,1322940,121009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一期)-标段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8676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见谈判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一期)-标段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1445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见谈判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一期)-标段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3338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见谈判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一期)-标段四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1968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见谈判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一期)-标段五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6832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见谈判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一期)-标段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2294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见谈判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一期)-标段七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1009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见谈判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见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投标),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文件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2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2、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针对谈判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660086
质疑联系人: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660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传 真:0577-61882627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629
质疑联系人:张 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2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排查项目(一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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