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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雁山区雁南路道路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雁山区雁南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行审字[2009]65号】、关于桂林市雁山区雁南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字[2016]2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林市桂雁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雁山区雁南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全长约1370.96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5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管道、路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70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监理费:约130万元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389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录入诚信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五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于2021年02月0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录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核验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http://www.{wz_now)、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电话:0773-3825369、0773-3810165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桂雁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
联系人:廖佳玲
电话:0773-898733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凯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滨水路8号君临山水99幢
联系人:李林娟
电话/传真:0773-8980022
招标人(盖章):桂林市桂雁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凯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