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100万吨/年对二甲苯芳烃联合装置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服务 |
项目概况: | 判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100万吨/年对二甲苯芳烃联合装置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服务;n项目背景概况:本项目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100万吨/年对二甲苯芳烃联合装置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服务招标,为完成我单位承接的后评价项目,现需对项目的环境及污染源监测进行谈判招标,招标内容为: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100万吨/年对二甲苯芳烃联合装置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服务。n谈判范围: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100万吨/年对二甲苯芳烃联合装置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服务项目的环境现场监测及污染源监测及检测报告的编制。n谈判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西路天山小区内龙湾公馆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n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n付款方式:(1)合同双方签字后,按项目单位提供的监测方案要求进行现场采样并提交监测报告。n(2)监测方监测工作必须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及监测方案规定的内容,通过环保部门审查。(检测方案见附件1)n监测工作符合技术要求,项目结束后,按照实际检测项目进行结算;n其它: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开票信息如下:n单位名称: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n税 号:91220201MA14ACBE43n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西路天山小区内龙湾公馆办公室楼n电 话:0432-65019631n开户行名: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驻吉化公司支行n开户账号:0802 2118 0920 0238 148 |
项目单位: | 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报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一般纳税人;n(2)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n(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n(4)针对本项目在人员、设备、施工、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n(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6)应邀单位具独立法人资格,开展监测业务时间在3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n(7)应邀单位具有:乌鲁木齐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具有在乌鲁木齐市级或以上的环境部门备案n(8)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一年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n(9)应邀单位应具有相关监测能力,包括相关监测仪器、具有监测资格的监测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应邀单位配合本项目实施的所有监测人员需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且满足至少1名高级工程师、1名工程师的职称要求,需附相关职称证和分析检测相关从业资格证件。n(10)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炼化企业环境和污染源监测项目(提供合同扫描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报名截止时间:自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0日下午16时。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报价人将报名信息表发至报名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联系人:田佳鑫 电话:024-31957868 邮箱:tianjiaxin01-hqc@cnpc.com.cn。【为避免中油邮件系统拦截部分后缀邮箱的情况,建议报名人使用网易(126、163)、新浪(sina)两款主流邮箱发送报名信息表,勿使用个人公司后缀的邮箱;请报名人须使用台式电脑发送邮件,勿使用邮箱手机客户端。请报价人发送报名表后联系报名联系人并告知报名事宜。】n谈判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21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供应商收到后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n所有谈判文件应于2021年2月19日9时(北京时间)前邮寄到如下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西路天山小区内龙湾公馆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办公室楼。n谈判时间:2021年2月19日9时(北京时间)。n谈判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西路天山小区内龙湾公馆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n发包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n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西路天山小区内龙湾公馆办公室楼n联系人:张新宇 电话:0432-65019514n手机:18629911151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张新宇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862991115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田佳鑫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31957868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