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配送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文件》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即将启动,欢迎符合资质条件且尚未在第一批配送企业名单内的企业积极参与,现将配送企业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原已递交报名材料的配送企业无需重复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第三类或者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提供)且在有效期内。
(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必须由总公司授权,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分公司按总公司授权指定的配送区域进行配送。
(三)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其所配送的品种。
(四)具有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需求的配送能力、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及相关伴随服务能力。
(五)符合广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配送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仅有医疗器械生产资质,没有经营资质的生产企业只能配送本企业生产的品种。同时持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或者进口产品代理商可配送本企业或其他企业入围的品种。
三、报名流程
(一)采购文件和下载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登录页面下载。
(二)配送企业领取账号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3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已有耗材交易系统账号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
2.领取方式(任选一个):
方式一:企业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将授权书(模板见采购文件附件5)、申请函(模板见采购文件附件5)、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必须同时附上“变更记录”页面)复印件(均加盖企业鲜章)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办理大厅领取。
方式二:发送工作人员(不限被授权人)手持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其中之一)的照片(企业名称必须清晰可见、工作人员必须露全脸)、授权书(模板见采购文件附件5)、申请函(模板见采购文件附件5)到邮箱gxyxcgyw@163.com,电子邮件主题注明“企业名称+领取高值耗材账号”字样,工作人员核实后回复邮件发放账号。企业有关授权书、申请函、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必须同时附上“变更记录”页面)复印件等材料(均须加盖企业鲜章),请及时邮寄到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健委旧办公楼二楼受理大厅。
(二)信息维护
1.时间:2021年2月18日9:00至3月5日17:00。
2.拟参与本次阳光采购的配送企业必须登录耗材交易系统数据库子系统进行信息维护并送审。
(三)递交报名材料
1.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3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方式(任选一个):
方式一:企业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将报名材料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办理大厅领取。
方式二:报名材料于2021年3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健委旧办公楼二楼受理大厅,企业逾期未按要求邮寄的,不纳入本批次处理。同时请拍摄被授权人手持身份证说明需办理事项的视频(身份证必须清晰可见、被授权人必须露全脸),发送至以下邮箱:gxyxcgyw@163.com。电子邮件名称、发件人、发送时间等信息请与纸质材料一并邮寄。
3.报名需要递交的材料见采购文件第九章申报材料编制及资质证明文件递交说明。
四、注意事项
(一)原已递交报名材料但未送审的,请在规定时间内送审;原审核不通过的,请按审核不通过原因递交补充材料,无需重新报名。
(二)如需变更被授权人、密码初始化的,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的“办事指南”办理。
(三)请随时关注耗材交易系统数据库子系统的审核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及时按审核不通过原因递交补充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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