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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JG2021-0413七条重要道路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JG2021-0413七条重要道路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2-05
详细内容:




七条重要道路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穂发改投批〔2021〕16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现对七条重要道路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七条重要道路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20-440100-48-01-066218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863601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8384235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020-3818005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滨江路-阅江路、沿江路-临江大道、东风西路-黄埔大道、环市路-中山大道、广州大道、机场路-解放路、同泰路-白云大道-大金钟路七条重要道路桥梁桥下空间。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七条重要道路范围内,本次改造涉及13个桥下空间节点,即东风路盘福路立交桥、机场路跨广园路立交、环市路西场立交、机场路候机楼立交、东风路德坭立交新旧桥、大金钟路转广园中路定向匝道、员村立交系统工程一期桥梁、机场路黄石立交、机场路新市立交、东风路先烈路立交、机场路云城西路高架桥、大金钟路—白云大道南高架桥、白云大道大金钟路跨线桥(柯子岭立交)。总长度约为9.533千米,总面积约为23566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七条重要道路范围内,本次改造涉及13个桥下空间节点,总长度约为9.533千米,总面积约为235660平方米。工作内容包括:铺装修补及更换、增设园建、增加或改造设施、增加照明,绿化提升、桥身、柱身修复及清理,柱身、天花涂装,优化墩柱雨水处理、改善交通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相关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七条重要道路范围内,本次改造涉及13个桥下空间节点,总长度约为9.533千米,总面积约为235660平方米。

4、最高投标限价:82995884.67元。

六、资金市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年2月5日0时00分至2021年3月1日14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2月5日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14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3月1日14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以下资质: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主办方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单位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拟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注:(1)联合体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签字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

10、资格审查前,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判定为无效标。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1.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确保此部分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6360103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16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根据《关于优化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有关问题的指引》(2019年第4期)要求,在填报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环节、招标人(招标代理)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办理施工许可前,在校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包含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项目负责人锁定情况的基础上,增加校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负责人锁定情况,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不符合任职数量规定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资格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资格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资格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九、本公司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款《投标人信誉的要求》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如中标后发现上述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取消本公司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承担不低于中标金额10%的违约金。如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本公司愿意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和接受全市通报并停止参与全市投标活动六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如有):

项目负责人签字(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方):

技术负责人签字(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方):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2、如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各方签署盖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单位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

关于用地、规划文件的说明.pdf

关于资金的证明.pdf

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上网).doc

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上网).doc

_20210204165006.GZZF

图纸.rar

招标人声明.pdf

图纸证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申请报告.pdf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pdf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范本-七条重要道路桥下空间提升.do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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