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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辅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2月03日 22:03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司法辅助服务品目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2月03日 22:0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09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65.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宇项目联系电话024-22825609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向海街道办事处红海滩大街4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2907678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25609附件:附件1司法辅助服务02.03.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司法辅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2-04 至 2021-02-09 撰写单位: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白云鹏 (司法辅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司法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03199 项目名称:司法辅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50,000.00 最高限价(元):1,6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适应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化、现代化,提高审判效率,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将导诉接待、裁判文书录入输出、一键归档服务、材料收转、集约送达服务、司法调解服务等各种辅助性工作、进行社会化外包,共约10000个案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向海街道办事处红海滩大街4号 联系方式: 0427-2907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024-22825609 邮箱地址: 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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