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始兴县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于
2016年
10月
21日
下午
17点停止质疑,现对投标人提出的有关疑问进行答复:
问:
1.招标文件第
30页,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评审机构设置评审“投标人获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乙级或以上,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原件备查)。”投标人与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乙级或以上,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机构签有合作框架协议,是否可以认为投标人满足“得分说明”的要求。
答:不能满足“得分说明”的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乙级或以上。
问:
2.招标文件第
30页,财务及企业综合实力评审第
2条“
2、企业注册资金在大于
200万元小于
400万元(含
400万元)的,得
3.5分;企业注册资金大于
400万元小于
600万元的,得
4分;注册资金在
600万元以上的,得
5分。”此条未明确注册资金在
600万元的企业得分是多少,请确定。
答:企业注册资金在大于
200万元小于
400万元(含
400万元)的,已经说明了包含
400万元,下面的企业注册资金大于
400万元小于
600万元的应为包含了
600万元,所以企业注册资金在小于等于
600万元的,得
4分。
问:
3.招标文件第
31页,监理业绩与信誉评审监理业绩评审“
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
5-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得
6分;
2、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五年(
2011年
1月
1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累计每完成
100公里的二级或以上公路业绩加
0.5分最多加
2分;其中含有工程建安费造价≧
40000万元的每项加
1分,最多加
2分。”按照本条件计算,近五年需要完成总里程
430公里的二级或以上公路业绩才能得到满分,而本项目项目总长才
170.06公里,远远超出本项目的总长,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基函【
2016】
274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设定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嫌疑,设定不合理,请问是否可将本项的评审标准修改合理以免嫌疑?
答:按粤交基函【
2016】
274号的规定要求,本项调整为:“
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
5-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得
6分;
2、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五年(
2011年
1月
1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累计每完成
30公里的二级或以上公路业绩加
0.5分最多加
2分;其中含有工程建安费造价≧
40000万元的每项加
1分,最多加
2分。”
问:
4.招标文件第
31页,监理业绩与信誉评审监理业绩评审监理业绩评审监理企业获奖情况评审“监理企业近五年(
2011年
1月
1日
至今)完成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项加
2.5分,最多加
5分。”,请问本项中“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指交通运输厅及交通运输部?
答:是。
招标人:始兴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
10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