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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品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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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贵州六盘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品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贵州 |
发布时间: |
2016-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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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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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示 | | 项目名称 | 六盘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品采购项目 | | 招 标 人 | 六盘水市公安消防支队 | | 代理机构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6年1月25日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7号众夏大厦13楼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周口市紫罗兰印务有限公司 | | 总分 | 99.29分 | | 投标总价 | 495700.00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瑞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 总分 | 58分 | | 投标总价 | 495600.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郑州测绘学院印刷厂 | | 总分 | 56.78分 | | 投标总价 | 495900.00元 | | 公 示 期 | 2016/1/25至2016/1/27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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