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华侨城天鹅湖花园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6-08-22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08月23日 至 2016年08月29日 止,具体情况如下: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过程及结果:查看。 2.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查看。 3.废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0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本工程没有废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29299049 地址:顺德区碧桂路与南国东路十字路西南角华侨城项目部邮政编码:528300 招标代理: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22317106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南路16号四楼之一邮政编码:528300 招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22836711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2楼邮政编码:52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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