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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我单位拟对里奥项目诉讼案件代理执行阶段法律服务进行询价:
一、采购内容
1.代理龙运能源(大连)有限公司与华贸里奥实业(天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2.代理龙运能源(大连)有限公司与天津里奥粮达食用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资格条件最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里奥项目诉讼案件代理执行阶段法律服务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税率6%),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资格条件
1.基础条件:业内口碑好,具有稳定的专业的律师队伍
,属于招采平台供应商库内服务机构。
2.加分项:本次法律服务项目律师团队人员配置中,负责律师两人以上(包括两人),主责律师执业年限20年以上,团队其他人员中至少1位律师执业年限10年以上;
服务机构所在地在辽宁省大连市、天津市的律师事务所优先考虑。
四、项目要求:全程代理里奥项目诉讼案件执行阶段的相关法律服务。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案结束。
六、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七、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12时00分。
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
本次法律服务项目律师团队人员配置方案及个人简介等材料。
八、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
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
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询价单位:(盖章)龙运能源(大连
)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30号名仕国际A1510
联系人:王晗阁
联系电话:13030022353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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