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X公2012-02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浓河镇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国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黑国土资发[2012]1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河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储备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浓河镇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通河县浓河镇东胜村、民权村,富林乡红旗村与通河县水务局、草原管理站;
2.3建设规模:2352.5383hm2;
2.4总投资额:409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2年6月19日至2012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黑龙江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一楼综合处(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报名,逾期不受理。
5.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6月19日至2012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一楼综合处(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招 标 人:通河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储备中心
联 系 人:迟殿君
电 话:13199503052
招标机构:黑龙江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邹女士
电 话:0451-53000011
传 真:0451-53000288
财务电话:0451-86880708
开户银行:哈城郊信用联社辽河信用社
账 号:14034012200000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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