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侨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JG2020-621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州市海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2
广东中瑞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3
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4
广东恒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5
广东荣鸿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6
惠州大亚湾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通过
7
广州市白云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8
百思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9
广东兴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0
广东晟沛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11
广东东粤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12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3
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4
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5
广东君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新市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20-8626390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20-86210407、8621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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