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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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引入律师事务所开展信用卡民事诉讼(招标编号:0868-2046ZD1286F)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引入律师事务所开展信用卡民事诉讼
项目编号
0868-2046ZD1286F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
按综合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人
资金及预算金额
1、自筹资金
2、人民币95万元/年
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简介: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自开展信用卡属地民事诉讼工作以来,受法院立案流程复杂、诉讼周期长、案件量配额限制等因素影响,面临立案难、执行难等情况。为提高信用卡民事诉讼工作效率,加大信用卡不良资产清收力度,逐步扩大律师事务所可选范围,现拟申请通过招标采购方式引入1-4家律师事务所,为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提供信用卡民事诉讼项目服务。
2、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合伙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以分所进行投标的,应当提供总所开具的分所有权参与投标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同一律所及其分所,仅限一家单位参与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企业基本资料(须包含股东信息、成员信息)证明或承诺函);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资料);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7、提供《廉洁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招标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
方式及售价
1、现场购买或邮购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内进行登记。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填写《投标登记表》(加盖公章)并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书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500元(现金或对公转账),逾期不接受报名;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3、发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4、联系人:杨小姐
5、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
6、电子邮箱:339288519@qq.com
《投标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zdzb.cn/下载中心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投标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需邮寄报名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发售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在发送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否则报名无效。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2月24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21年2月24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开标室
招标人及
联系人电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联系人:鹿经理、姚经理
联系电话:0755-83760477、83760154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5
电子邮箱:236264028@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0755-82786018/82786038-80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21年 2月22日17:30前将金额:¥19,0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否则将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公示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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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其它事项
1、为避免病毒传染的风险,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速运”的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供应商需盖章签署《供应商邮寄标书承诺书》,扫描件优先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236264028@qq.com,原件(无需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邮寄至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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