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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曾都区中心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曾都园区北郊创业孵化园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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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曾都区中心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曾都园区北郊创业孵化园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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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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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曾都园区北郊创业孵化园建设工程项目一期(HBZD-202207FJ-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D-202207FJ-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曾都园区北郊创业孵化园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随曾发改审批[202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北盛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随州北盛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
建设规模:1栋170×148米、1栋80×120米标准化钢结构厂房、1栋6000平方米餐厅员工宿舍及配套基础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①设计。按招标人的规划平面图及有关内容等基本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修改完善及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图审、竣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②施工。经招标人批准并图审后的施工图、设计变更、评审后的清单内容及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合同估算价:6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只接受1个设计单位和1个施工单位联合,并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①根据相关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②中标单位的设计施工图、施工标准等招标人同意后报图审单位、主管部门或政府审查,需要调整或更改的,则免费调整,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③未中标的投标申请人本次招标不予补偿。④中标单位须有一定的流动资金用于本项目或具有一定的融资能力,招标人在设定投标最高限价时,充分考虑了项目在建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部分资金占用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8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资格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管理团队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等)为虚假材料,招标人报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程序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北盛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北郊街道清河路6号
地址:
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高勋剑
联系人:
黄河、吴婷婷
电话:
0722-3310528
电话:
0722-3315813,331580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9360766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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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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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2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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