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剑河县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为规划用地面积 15916.77 ㎡(约合 23.88 亩),总建筑面积 22209.39 ㎡;计容总建筑面积14377.98 ㎡,其中 1#楼 4367.75 ㎡、2#楼 4367.75 ㎡、3#楼 4270.64 ㎡、4#楼 1306.80 ㎡、垃圾转运站 65.04 ㎡;不计容总建筑面积 7831.41 ㎡。同步配套道路、 停车场、场地硬化、综合管线、照明等相关附属设施。 现更正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招标范围(1)项目建设规模为:规划用地面积 15916.77 ㎡(约合 23.88 亩),总建筑面积 22209.39 ㎡;计容总建筑面积 14377.98 ㎡,其中 1#楼 4367.75 ㎡、2#楼 4367.75 ㎡、3#楼 4270.64 ㎡、4#楼 1306.80 ㎡、垃圾转运站 65.04 ㎡;不计容总建筑面积 7831.41 ㎡。同步配套道路、 停车场、场地硬化、综合管线、照明等相关附属设施;(2)设计部分: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图变更、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等,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3)施工部分:完成含施工图设计和变更范围内容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项目最投标上限拦标价为:94356000.00 元(其中工程建筑及设备安装费上限拦标价:91457800.00 元,设计费用上限拦标价:2898200.00 元)现更正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一、设计部分: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取费后下浮40%作为招标控制价;二、施工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后下浮3%作为招标控制价;三、本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94356000.00 元。 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剑河县仰阿莎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众智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8日
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