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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信州区三江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导托渠旅游环线基础配套设施(Ⅰ)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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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西省信州区三江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导托渠旅游环线基础配套设施(Ⅰ)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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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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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 饶信招字[2022]第 23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工程项目
信州区三江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导托渠旅游环线基础配套设施(Ⅰ)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上饶市信州区明阳大学公馆西侧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上饶市信州区三江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导托渠旅游环线基础配套设施(Ⅰ)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饶信发改字〔2022〕141号
建筑面积
16957.06平方米
层次
0 层
结构
/
项目总投资
1684.28 万元
本项目投资
约 989.79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
专项债券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信州区三江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导托渠旅游环线基础配套设施(Ⅰ)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类专业)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所有人员不为同一人
其他要求
1.本项目财审价为9897857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和要约价为:9897857元。
2.本工程报名必须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赣建字【2021】11号文件《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级结果的通知》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八大员、技术负责人(市政类专业)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 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执行饶府发[2019]10号文件。
6.执行饶信建字【2014】17号文件,中标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7.附件: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③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④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⑥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将企业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息平台)。
8、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9.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均按饶府厅字【2019】10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监督机构监督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或建造师,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承诺书,对依法投标、不围标、不串标、不转包、不挂靠以及施工现场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等行为作出承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约承诺书为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之一,与专用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或使用虚假公章的,经查实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3.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
2022年6月1日至 2022年6月23日(公告最短不得少于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6月3日
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2022年6月3日
获取地址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人
徐女士
联系电话
15979327283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5月30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 5月30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2年5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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