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地铁5号线金山站、阵坂站和东岭站便民补短板工程(施工)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闽发改网交通[2017]4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地铁5号线金山站、阵坂站、东岭站共3个站点便民服务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地铁5号线金山站、阵坂站、东岭站共3个站点便民服务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中所含的金山站、阵坂站、东岭站便民空间改造范围内的前期工程(含配合辅助工程、三通一平(含临水临电及接入、场地平整等)、临时排水、绿化改移、交通疏解、市政道路(设施)拆除及恢复等未委托产权或第三方单位实施的前期工程)、土建工程(含人防)、风水电及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电力(永久)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运营综合监控系统接入等,具体结构物包括金山站、阵坂站、东岭站的附属便民出入口、消防疏散口、设备房、风亭(含室外多联机等)、消防水池等施工及改造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车站建筑(建市[2015]20号文)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69455395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根据闽建筑函〔2018〕64号精神,结合项目特点设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945539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540,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国内(港澳台除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地下车站主体工程施工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本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房建类)。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福州市建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榕政办〔2022〕52号),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3)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30 09:30:00 至 2023-01-06 17:30:00 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3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2-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邮编:350009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6308322, 传 真:0591-86308345
联系人:龚工、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87554218@
电话:0591-87554218, 传 真:/
联系人:李工、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1001室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875984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