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询价函
各律师事务所: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拟选取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响应。
一、服务范围:花源自来水公司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
1. 法律咨询。就花源自来水公司业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 出具法律意见书。预计70-100份/年,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决策、合同行为和业务投诉、质疑处理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 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预计50-70份/年,对聘请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4. 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5. 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每半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以提高聘请方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6. 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预计每年10件。
7. 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聘请方的安排,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8. 应聘请方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9. 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四、服务费用:
“三、服务内容”(不含第7项)的服务费用,按年支付;第7项服务费用以个案合同为准,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案审数,按实际支付。
服务费用包含服务人员在成都市范围内的差旅费用。因服务需要并经得聘请方同意确需离开成都市范围处理的,差旅费用按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规定执行。
参照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川律协〔2016〕39号文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若采用年度固定收费方式的,根据预计的律师工作时间、顾问单位上年度营业额、顾问单位法律风险程度、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年度收费额,小(微)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2万元-20万元/年。本次控制价为收费标准下浮60%。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限价,报价明显偏低可能低于成本价时,我公司有权要求报价人详细说明报价测算情况,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作否决处理。
五、服务要求:
接到聘请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被聘请方应在3小时内到达聘请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被聘请方未按照服务响应要求执行的,聘请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发生的服务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被聘请方自行承担。
六、相关要求:
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成都市范围有常设机构。
2.成都市的常设机构通过上年年检;机构及人员执业稳定;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3.选派的服务律师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如有辅助人员的,辅助人员应具备专职从事行政法律事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
4. 选派的服务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主要执业方向为行政法领域。
七、提供材料
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整体情况简介(含律师事务所主要管理制度、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
2. 法律顾问合同草案。
3. 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报价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律师事务公章。(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函视为无效文件)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7:00(可接受快递或现场送达),逾时不予接收。地点:新津区花源街道府东路85号花源自来水公司。
联系电话:028-82487876,联系人:蒋女士。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