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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3-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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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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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DWX-DL-2022043(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180万元,招标人为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药饮片采购及其他配套服务,供货期:收到采购人购货单后7日内完成供货(委托生产期间运输到泰州中医院,其它时间供货到精神卫生中心,具体以需方要求为准)。
误期违约: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天;
质量标准: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和《江苏省中药炮制规范》要求的产品。
质量违约:合同价款的10%;
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药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第二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为生产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证书》;
如为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及生产商的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同时,不处于(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1-0915:00到2023-01-1616:30
获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请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时递交以下材料(资料不全不予接受):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附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圆/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2-0709: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2-0709: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2楼开标室
七、其他
1、公告媒体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更正公告或本项目澄清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10-832008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联系人:杨亚丁
电话:0510-85013684
电子邮件:bjjzdwx@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对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第二次)JZDWX-DL-2022043(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无锡市
2、采购内容:中药饮片采购及其他配套服务。
3、资金已落实。
4、供货期:收到采购人购货单后7日内完成供货(委托生产期间运输到泰州中医院,其它时间供货到精神卫生中心,具体以需方要求为准)。
误期违约: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天。
5、质量标准: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和《江苏省中药炮制规范》要求的产品。
质量违约:合同价款的10%。
6、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药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服务期:2年。
8、采购预算(同最高限价):180万元(2年)。
其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为生产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证书》;
如为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及生产商的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同时,不处于(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01月09日-2023年01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请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时递交以下材料(资料不全不予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30分
投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特殊事项:
1、公告媒体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更正公告或本项目澄清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0-83200801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项目联系人):杨亚丁、赵莉
电话:0510-85013684
邮箱:bjjzdwx@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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