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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本级)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23.24标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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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本级)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23.24标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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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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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本级)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23.24标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概况: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下达的《吉林省省级分散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221028]-2865号)的要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本级)的委托,对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本级)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23.24标包)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中标人。
标段
标包
名称
数量及单位
规格
招标控制价
预算
(万元)
备注
第七标段
第23标包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
160万头份
50头份(及以下)/瓶
1.60元/头份
256
/
第24标包
100万头份
160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HC-JLZB-2022-599;
2.2采购名称及数量: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本级)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23.24标包)(数量详见前附表);
2.3资金其他资金(省级统一支付);
2.4交货地点:吉林省内指定地点;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在指定时间送达。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本项目标的物相符),具有农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具有专项疫苗生产批件文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GMP证书、具有兽医药品监察所产品检测(CMA)报告;
3.7.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7.3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3.7.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3.7.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7.7未被“”(
3.7.8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3.7.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生产企业投标;
3.7.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1月12日下午16时00分。
5.2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3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6、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3年1月12日下午16时00分。
6.1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2023年1月16日13时00分前;
7.2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本级)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联系人:刘新宇
联系电话:0431-8890667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邢洋
联系电话:13843153354
10、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1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1.1凡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11.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11.3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特别:
1.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流程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采购活动工作规程》执行。
2.所有人员请从省政府政务大厅一楼正门(人民大街与南三环交汇处)进入大厅,乘3号电梯到四楼参与开标活动。
3.投标人代表应遵守长春市防疫要求,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N95口罩,自觉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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