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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赫山区益阳市箴言书院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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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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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箴言书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箴言书院建设项目已由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益赫发改社发[2022]4号批复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箴言书院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ZKGSF(ZB)-20221274
2.3 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石笋村
2.4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益阳市箴言书院建设项目,包含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础结构工程、仿古建筑、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空调新风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室外道路及挡土墙工程等;仿古建筑类型为砖木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588.64平方米,主要由收旧青砖、小青瓦及东北红杉木构成(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项目投资:本次招标金额为4849.33万元。
2.6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及以上工程标准。
2.8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基本情况登记(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贰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不得低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的文物工程技术人员1人,共6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3.5 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企业承担过一项单项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的仿古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3.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
3.9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要求提交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采用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年6月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网络方式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民服务中心A区三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赫山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监督电话:0737-2661811。
10.1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 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第二、第三条,DA/T28-201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5.2.2.5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依据8.2.2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种,定期一般分30年10年。详见表B.1。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 为10年,中标的投标书为永久≥30年。
招 标 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十洲路银东社区办公楼5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507372107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太古城A座1619号;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0737-61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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