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区农旅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贡井区农旅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1-510303-04-01-927802】FGQB0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市鑫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自贡市鑫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1-510303-04-01-927802】FGQB002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1 建设地点:自贡市贡井区莲花镇、龙潭镇及艾叶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建设;乡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包括生态停车场、农产品交易中心、垃圾中转站、公厕、旅游步道、农村道路、风貌改造、灌溉设施、便民服务体育配套区、水环境治理等。
2.3计划工期:10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勘察:初设、施工图阶段的勘察工作等。(2)设计:初设、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及后期施工配合相关服务工作等。(3)施工: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施工。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1资质要求:(1)勘察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的勘察、设计企业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1.2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应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各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企业担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